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 婚姻家庭 >

民法典第1062条的实务要素

www.nieuyj.com 2025-08-21 婚姻家庭

本条第一明确了夫妻一同财产的概念,其中的“所得”是夫妻所得,包含夫妻一同所得、夫或妻一方所得;“所得”针对的是财产权利,而不是强调实质对财产获得占有,如夫妻一方中奖所得的财产,离婚时可能权利人并未实质占有,但这类未实质控制、占有些财产仍应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关于夫妻一同财产的范围,本条使用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方法,第1款前4项明确列举四种财产是夫妻一同财产,第5项是抽象概括式的兜底规定。关于第4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外情形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此之外,依据本条第2款规定,夫妻双方对一同所有些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除去平时家事范围内的事务与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外,一方擅自处分一同财产的,对另一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引使用方法条

《民法典》

Tags:

婚姻家庭热点
婚姻家庭知识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 更多